部分政府采购业界人士认为,对于这种版权和授权固定、规格统一、发行渠道单一的图书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无可厚非。但也有人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字典采购项目可以选择其他采购方式。
降低风险非法定情形不审批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货物或服务类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三种情形:只能从惟一供应商处采购;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这是各地财政部门审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依据。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于缺乏竞争,并不是理想的采购方式,必须慎用。近年来,为了更好地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用情况,一些地方推出了有针对性的办法。比如,湖北省2009年4月出台了《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对法定情形作了进一步明确。其中,"只能从惟一供应商处采购"细化为11种情形,"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细化为3种情形。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了解到,《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是该处同意本省字典采购项目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依据,审批程序很严谨。
杭州市一名长期从事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业内人士表示,自己在审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时非常谨慎,不符合法定情形的坚决不批;即使符合法定情形,也会通过调查市场状况、公示采购信息等手段变被动为主动,降低审批风险。
出台办法规范单一来源采购
记者了解到,除了湖北外,还有一些地方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了免费字典项目采购,只是这些地方在启动采购前增加了信息公示的环节。例如,2012年12月13日,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新华字典》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示";2013年1月25日,山东省教育厅就单一来源采购《新华字典》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2013年1月31日,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发布"关于教育局义务教育学生《新华字典》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