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首 席 律 师
古毅先律师
  古毅先(TEL:18929367785)
深圳知名律师,深圳大案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年法律工作经验。专业办理经济、民事、刑事大案要案;有三起案件上中央电视台一套二套播出;2009.06.入选《创新深圳》之创新人物专辑大型丛书。2010年入编深圳改革开放30年深圳名人大辞典!更多>>>
    成功案例:近年来办理在全国有影响的案件六起,其中三起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多次播出;
  >> 最 新 公 告
   邹维高,专职律师,十余年律师执业经历。主攻刑事辩护与代理,知识产权代理,离婚继承,房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公司业务、涉外业务等纠纷。   由于长时间的刑事辩护工作经历,使邹维高律师深谙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公诉、审判流程,在辩护与代理中,能够结合辩护的经验,寻找到能够最大可能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达到最有利于被告人诉讼结果的辩护思路。尤其擅长在职务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等)、经济犯罪(职务侵占
 专利权专利权 → 非专利权人提起的侵权纠纷案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非专利权人提起的侵权纠纷案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3/11/3 22:04:42 阅读次数: 1899

  请求方郑州上佳食品有限公司,与拥有外观设计专利“千页豆腐包装袋”(专利号为:201130211767.6)的专利权人签订了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拥有该外观设计专利的独占使用权。独占实施许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在专利权的一定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而且专利权人自己也不得实施该专利。独占实施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独占地实施专利技术,排除专利权人的实施行为,也可以在专利权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单独提起侵权诉讼。

  据请求人反映:被请求人驻马店市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了与其外观设计专利权所保护的图案相同的产品外包装,给请求方专利产品的市场营销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地侵犯了其合法的权益,为此请求驻马店市知识产权局立案,依法处理,保护其合法权益。

  接收递交的请求材料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案件材料进行了仔细审核、把关整理,正式受理了该案。随后组织执法人员按法定程序向被请求方送达了法律文书、答辩书和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等系列工作。市知识产权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该案进行处理。

上一篇:专利申请的收费范围及对象
下一篇:中国企业走出海外面临的专利问题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济南知识产权律师网-邹维高律师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
联系电话:18605317173 邮箱:klawyer@163.com QQ:724321172
本站访问量: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
济南知识产权律师济南知识产权律师济南知识产权律师济南知识产权律师济南知识产权律师济南知识产权律师济南知识产权律师济南知识产权律师济南知识产权律师济南知识产权律师济南知识产权律师